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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什么鱼都吃,一家四口险丧命


本报讯 近日,海口有一家四口吃河豚鱼中毒。昨日,海口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防因误食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而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据了解,李先生在儋州白马井的亲戚出海捕获河豚鱼,然后带回送给他。李先生一家四口在家食用自己加工的河豚鱼后,陆续出现神经麻痹症状,被送往医院急诊救治。患者开始口唇、舌尖麻木,继而出现全身麻木、眼睑下垂、四肢无力行走不稳、肌肉软瘫等症状,医生诊断为河豚鱼毒素中毒。经抢救,四名患者病情好转。

据悉,河豚鱼又称“河鲀鱼”、“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大部分生活在海中,但在淡水及海、淡水汇合处也可发现。一般体长在10-30厘米,大的长63厘米以上。鱼体为椭圆形,前部钝圆,尾部渐细,上下颌各具有2个板状门齿,中缝明显。体表密生小刺。背鳍位置很后,无腹鳍,体侧稍带黄褐,腹面白色。

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鲀毒素,食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潜伏期为半小时到3小时。河豚鱼中毒极易导致中毒人员神经麻痹,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现在尚无特效解毒药和治疗方法,中毒死亡率较高。

海口市食药监局提醒: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市民误食河豚鱼后,如发生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就医;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的,可拨打12345举报,一经查实,可获得最高50万元奖励。